踏踏 借朋友的車一起去運動,第一次騎來回共36Km的距離 一開始騎的是神兵利器,到達終點其實還不會覺得累 回來騎另外一台...小折,是爛小折!齒輪蓋邊還貼上<非賣品>的Panasonic 我才體會到原來高價位的腳踏車是有他的道理存在 感覺就像是從天堂墜入地獄,我還打算下來用牽著走還比較快,幸好還是免強撐回來了。 明天腿應該會酸痛到不行吧~ 對於第一次體驗的我來說,應該幾年內都不想在騎腳踏車了 檢視較大的地圖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!分享至 X分享至 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