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篇抱怨文!!
關於工作上的抱~怨~文~
今天原本是照著平常的時間上下班,所以說我會在下午五點三十分可以下班回到寢室
五點了!接班的學長來了!跟我說:你等一下幫我顧一下,我要和站裡的司機們還有秘書聚餐。
我當然回答:ok阿!
這是出自我心理的回答,並且心想大不了七點多回來吧!
誰知道竟然給我到九點四十五分才回來!!而且一回來就看著手錶跟我說:這四個小時四十五分去跟秘書要!
我一聽心想這什麼鬼?找秘書要!難道要我去叫秘書來幫我坐在警衛室看著門口?靠!人家是秘書耶!還是叫秘書給我加班費阿?替代役一個月6000加上3600伙食費!還真他媽的不夠!問題是薪水都是由內政部役政署統一發給!
秘書和司機他們是下班去吃飯喝酒,這沒有問題,而學長卻是要來上班然後跑去和他們吃飯喝酒!然後還要叫我跟秘書要時數?這...這....反了嘛!!
學長手裡還拿著一箱泡麵說要給我。我靠!區區一箱泡麵就想打發我?萬一我收下了那以後是不是我都要幫學長值班?那等我退伍之後應該會有一卡車泡麵吧!
ps.不要把我吃的死死的